咨询详情

我的执行案件现已一年半得不到执行。1.执行法官对我申请执行的迟延履行利息计算我有困惑的地方:我的终审判决内容中有被执行人欠我的租金52万、该租金的利息11万、损失2万、诉讼费1万,总判决合计66万,可执行法官计算迟延履行利息标的是判决中的租金52万做标的,其利息、损失、诉讼费不计迟延履行利息,我说法律有规定,是按“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为标的的,那么判决中只有租金是给付我的金钱债务吗?2.利率是按照银行同期变化的实时利率还是按照计息日的银行利率?也就是从计息日到给付判决款截止日期间银行利率变动5次,并是递增的,法官只是按计息日那天的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如执行法官真的按其以上两方面计算我不服怎么办?请专家给予指教。谢谢!

其他 2012-08-31 11:2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