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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目前我所在公司总部在沈阳,我就职在南京分公司,2012年10月结婚,男女方均28岁,请问在南京可以休婚假多少天?是不是以公司规定的10天为准?

离婚 2012-09-05 10:2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正常三天,如果是晚婚(男24、女22周岁)的,13天。
  • 江苏晚婚13天,南京晚婚15天
  • 江苏: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条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 正常三天,如果是晚婚(男24、女22周岁)的,13天。
  • 江苏: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条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 江苏: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条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人员晚婚、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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