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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我在**医院为了做化疗置了一根picc管,20天去医院冲管时,护士发现漏液,护士长把销售商和厂商代表找来免费给我换了一根,有问题的一根厂商代表拿走做质量检测。我要求金钱赔偿,销售商代表说跟护士长协商好了,我找护士长她让我找主治医生,我找主治医生他让我找医务处。2012年5月我找到医院的沟通办,说7个工作日给我答复,8月我第二次找到沟通办,说厂商的检验报告还没出来,第三次找到沟通办,给了我一份厂商的质量检验报告,报告上说导管任何区域没有发现任何泄露。医院认为赔偿金额太高,建议我把赔偿金额降下来了,我把赔偿金额2万降到1万,5天给我答复。10天后我打电话询问。沟通办新来的一个人说检验报告上没有问题,免费给我更换了不存在赔偿,让我去打官司吧。我现在该怎么办?

国际贸易 2012-09-07 09: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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