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村土地征用,我的户口未迁出我嫁给了一位农民,我出嫁有12年,户口一直没有变,土地也没有分配过,我能不能享有村民同等待遇吗?

征地补偿 2018-12-18 00:35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能享有村民同等待遇
  •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 房屋买卖过程中,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并不影响新房主在该房屋处重新落户。
    按照户籍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套房屋原则上应该只立一个户口,但一个户口中可以有多名成员。我们在做老房拆迁的时候,确实碰到过一套房落有几个户口的情形,但都属于直系亲属成年后,单独落户的情形。
    因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存在较多的房屋过户后,原户主拒绝迁出户口的情形并严重影响新房主的户口迁入工作。我们咨询朝阳区及海淀区户籍管理部门,目前可行的操作办法为:如原房主拒绝将户口迁出,则新房主可就该房屋重新申请一个户口,原房主的户口在户籍系统里会显示“空挂”,从而解决新房主的落户问题。
  • 土地征用简称“征地”。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收取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土地并依法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在一定意义上讲,征用就是强制购买。中国征用土地的涵义是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依法强制、有偿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特征是:征用土地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实际行使征用土地权的是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和人民政府;征用土地是国家行政行为;征用土地是国家建设的需要;征用土地必须以土地补偿为必备条件;征用土地的标的只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土地必须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必须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必须严守征地审批权限,必须给予被征地农民以法定的经济补偿
  • 可以享受同等待遇。
  • 应该可以;
  • 理论上来讲是可以的。具体需结合当地的政策确定。
  • 理论上来讲是可以的。具体需结合当地的政策确定。
  • 完全可以。本律师处理过类似案件,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 理论上来讲是可以的。具体需结合当地的政策确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