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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沈阳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交易的时候不知道还要有户口的事,所有手续都办完去落户的时候才发现,但原户主一直推说他迁走,不过就是不知道多长时间,怎么办?因为当初买卖的合同上并没有户口这一规定。

其他 2015-03-04 13:4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 你们可以补充该条款,约定对方户口迁出的时间,最好用书面的方式约定好。
  • 建议协商解决。
  • 建议协商解决。
  • 买房落户,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要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办理流程如下: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您好:建议您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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