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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2008年租开始现在这个房子开的旅馆。当时也签了合同的。我们每次签都是1年的合同。我们租的是第3层楼和房顶。他的房子里什么都没有。楼上和3楼都是我们自己花钱买石膏板隔成一小间小间的房子。还加装修。但是现在离撤迁还有10天了。是国家征来修路。原来的房东就跑来告诉我们他把房子卖给本地的了。关于撤迁赔偿这些事都喊我们直接找现在这个房东谈。我们就打电话给现在这个房东。问我们的装修赔偿多少。怎么算。现在这个房东说:我们旅官装修拿不到一分钱的赔偿。因为我们没证。就是营业执照这些。只能是他私人从自己包里拿点给我。拿3000快钱给我们。还说如果不要这个3000元就7天之内吧房子给他空出来。但是我在撤迁办拿到一张征收与赔偿的方案。上面就明确说明。无证自搭房赔偿是多少多少。我们自己算了一下是5W多。我现在就是不知道我们没营业执照能不能有权利所要装修赔偿。如果现在这个房东还是说我们没有赔偿我们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12-09-10 16: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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