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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去收房,房款和物业费都补请了,但是只得到了《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个书,还有《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没见到,下午去验房的时候就在验收表的备注里写上了“未见《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然后签的字,回来后物业打电话说让把这句话去掉,重新写了一份让我去签字,我该怎么办?这个房还能不能收?

其他 2013-10-10 10: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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