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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婴儿游泳馆工作,5月2日开始工作,试用期3个月。8月2号转正之后,在8月30号按公司规定提前1个月提出离职。9月10发8月工资的时候,老板以我提出离职为由,不予转正,按试用期发工资。这合法吗?9月12号我就离职了,9月1号到11号的工资他应该给我发吗?

其他 2012-09-13 14: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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