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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35岁,身体健康,在国企单位上班,一个女儿10岁。 他父母离婚25年,06年他父亲找了一个30岁的女朋友,没有结婚在同居,他女朋友和前夫有一个6岁女儿法院判给了那女人。 我们的房是贷款买的,今年12月房子的贷款还完。 夫工作危险,他在单位受过一次伤那时他就有了一个写遗嘱的想法。 父亲和他只在一起住了5年,就和别的女人跑了就在没有回来,母亲也是找了很多情夫,夫好强,毕业后有个很好的工作,我俩结婚的所有花消都是我娘家出的,也是在我娘家住的住了3年多我女儿满月后,我们才买房子,首付我娘家拿了一半,他父母一分没有拿,他和他父亲几乎是没有感情,我丈夫和他母亲关系一般,继父很不喜欢夫和他母亲来往,怕婆婆的工资给我女儿,因为婆婆给我女儿500元压岁钱继父和她还吵过架,吵的很厉害。 自从我丈夫去年受伤后,就想了很多,他担心万一有事故,他父母来肯定来要丧葬费和抚恤金还有我们的房子,他想把我们名下所有的财产都留给我和女儿,包括抚恤金或是赔偿金反正只要是钱就不想给他父母一分。 请问这个遗嘱怎么写合法呢?

其他 2009-08-18 21: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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