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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父亲的人生伤害赔偿案中,法院于09年6月22号判决被告赔偿人民币合计14.8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拿到一分钱,我叫代理人去法院申请执行,但主审法官说等几天,后来又说要等到被告保险公司的赔款下来后给我,但在判决书中判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未给付金钱义务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发生这种事叫我怎么办,到哪里去申诉。还是无限期的等。我先在这里谢谢了。

案件执行 2009-08-19 16: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直接到法院立案庭申请执行就行了,原来的审判法官不管执行的。律师是按审级收费的。
  • 你不是有律师的吗 你要求律师申请强制执行啊 审判法官不管执行的 你的律师知道的,延期支付是要支付双倍滞纳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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