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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今年四月买的二手房子,老公不学好,我想离婚,孩子我带着。可是,房子是老人卖了旧房买的,离婚的话,房子有我和孩子的吗

离婚 2012-09-20 10:51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子是老人赠与你们夫妻的,则你可以进行分割。
  • 你好,需要看房产证登记在谁名下。
  • 可以进行分割。
  • 需要看房屋登记情况,请直接来电。
  • 房产证的名字是谁的?有你名字的话属于共同财产,没有的话有点危险,具体可以直接电话与我联系。
  • 是你父母还是他父母卖旧房买的?详细情况可以联系我。
  • 如果房子是老人赠与你们夫妻的,则你可以进行分割。
  • 你好,要看房子登记的具体情况
  • 婚内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婚姻法》NO.17 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解释三) 夫妻一方财产范围《婚姻法》NO.18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房产归属认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 1、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 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财产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婚姻法规定: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3、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 具体要看房产证是谁的名字的,一般认为是属于共同财产。
  • 你好,如果房子是老人赠与你们夫妻的,则你可以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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