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2009年进入某大型光伏企业,当时进入时属劳务派遣形式,故与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属公司正式合同工),现在公司受市场影响,进行经济裁员,那么在赔偿过程中我的劳动工龄怎么算,是从09年入职开始计算,还是从11年签证正式合同日开始计算。 谢谢!

其他 2012-09-25 2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1、您和新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系从11年开始的,解除合同应该从11年始计算经济补偿金;2、至于2009年-2011年2年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应当向劳务派遣公司主张
  • 您和新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系从11年开始的,解除合同应该从11年始计算经济补偿金
  • 1、你前两年的劳务派遣是和劳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公司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后2年才是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2、你是否可以在现在的公司拿到前2年的经济补偿金,要看你的和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有约定前两年的工龄累计计算,如没有则公司不用承担。 法条参考: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常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