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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的一天,小芳正在工作的工厂上班,突然,她的一个朋友去了,发生了争吵,她的同事给她拉开了,她可能气急了,就从楼上跳了下来,造成腰椎、脚等多处骨折,在医院治疗20多天,还需躺在床上休息很长时间,请问她的单位有没有责任?(她是在上班时间,在工作岗位上,而且她的工厂还有看门的,单位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其他 2008-05-08 10: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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