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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我在该单位工作两年零八个月;3.因为工资协商不妥,老板于昨天下午下班时辞退我;4.要求经济补偿应该以工资总额还是某部分工资结算;5.我的工资当时谈的是工资加养老保险,但是每月的工资表上老板把它分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等等

其他 2012-09-26 13: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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