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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你好!我跟我现在老公在没有结婚之前就在银行按揭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登记也是我和我老公只有的),买房子的两年后登记结了婚,我老公在婚后因做生意借了别人钱,借的钱不是用来家庭开支的,也不是用来供房子的。注明:我老公在做生意期间没有收入,就根本没有供过房子,都是我给钱他存账户上的,(因为当时办银行按揭时是用我老公名义开的供房账户),我想请教一下律师,作为我做妻子的一方有义务偿还此借款吗?是共同的债务吗?如果债务人要拍卖我和我老公共同的房子,我有权利保护房子吗?

其他 2020-01-16 20: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共同债务认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
  • 1夫妻双方作为共有人都主张房屋所有权,那么就可以竞价,双方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不会干预,由出价高者取得房屋所有权,没有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可以获得对方的相应的补偿,并且补偿的数额相当于对方出价的一半。
    2.如果夫妻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只能将房屋变现,再对取得的对价进行分割。将房屋变现的方式有许多种,可以直接卖给第三人或可以向法院申请组织拍卖,用拍卖所得进行分配。
  • 是 的。 是共同债务。你可以要求根据你们双方的还款情况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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