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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2012年9月7日晚在厂里 加班、注;〔因组长要求加班〕造成左脚第三脚趾被快件砸成骨折,现在医药费是厂里付的,因为医生说要半年才能正常工作,现在上不了班厂里只愿意给我一个基本工资1400元左右,多次商谈未有结果。我想请问怎么样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其他 2013-06-22 15: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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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建议凭相关劳动关系及病例资料等证据先申请认定工伤,再鉴定后赔偿。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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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建议凭相关劳动关系及病例资料等证据先申请认定工伤,再鉴定后赔偿。
  • 尽快请个律师帮你申请工伤认定。
  • 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单位应当按照原来的工资待遇向你支付工资,你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你的情况一般为10级工伤,具体情况可直接电话与我联系,祝中秋快乐!
  • 尽快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之后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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