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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08年11月进入苏州的一家丝绸厂,至09年8月期间厂方未与我签定劳动合同未缴纳任何社会保险。09年8月1号因家有急事请假回家后返厂辞急工,厂方不同意,因有急事我自离了,7月份工资未结,厂方说想要结工资必须回厂正常辞工。未签定劳动合同未缴纳任何社会保险,我自离连工资也拿不到吗?

其他 2009-08-22 22: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等为由辞职。并要求企业:一是补交社会保险,二是支付双倍工资未发部分并赔偿损失!三是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等等。 ——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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