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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0年买的期房,2011年我给卖了,中介给签的房屋买卖协议,给的一部分首付,剩余款在拿到房本后给,房本在2012年的年底下来,钥匙是2011年的年底拿下来的,在我卖完这房之后国家出政策是外地人没有5年纳税不能买卖房屋,买我房的人是内蒙的,不在北京,他是炒房的不符合5年纳税,就是说拿到房本了也过不了户。 问题一:如果真过不了户,我有权把首付钱还给他,申请退款不卖房了吗?可是我们签的协议是在政策之前出的,但是没拿到房本的时候签的,我不知道这个协议对我申请退房款不卖房了有用吗? 问题二:如果他要找北京的朋友,把房本过户到他朋友名下,我不知道这怎么算?是我卖第三方的人了还是他再给我什么手续费钱啊?不知道我的利益有没有受损? 问题三:如果最终过户他北京朋友名下了,他也想贷款,但是我还有剩余60万的贷款呢,应该是还请贷款后才能过户吧,但是我没有那么多的钱还60万再过户,我想能不能把我的贷款直接转给他贷款,房屋也转让他名下,这样我就不用还清贷款了,让他直接还,反正他也是贷款,我不知道这样行不行? 急急急急急!!! 谢谢您的回答。加5分

其他 2012-10-08 19:46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带相关合同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 可以解除合同,如果要过户到其他人名下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具体电话咨询
  • 您好,先说明一下政策背景:2011年02月16日,北京正式公布了关于贯彻“国八条”的通知。其中,文件要求继续巩固限购政策成果,自发布之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关于本案的法律分析: 1、如果你们是在2011年02月16日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后来北京出台的限购政策属于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应当解除合同。您应当返回购房款,他返回房屋。如果你们是在2011年02月16日之后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你们的协议因违背强制性政策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不产生法律效力。您应当返回购房款,他返回房屋。 2、如果他要找北京的朋友,把房本过户到他朋友名下。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如果同意,您先需要和他解除原来的协议,在与他的朋友重新签协议。 3、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同意把您的贷款直接转给他贷款。 详细具体咨询,请您来电联系。
  • 诉讼维权。
  • 视合同约定办理,政策原因过不了户您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 如不能过户,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解除。
  • 1、限购令并不直接导致你有单方面的合同解除权,但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合同; 2、得进行合同变更; 3、转贷款的事,原则上办不了。
  • 你好,如果过不了户的话你们可以解除合同的;建议签订合同约定清楚;还需要了解具体情况,建议能来电详谈。
  • 视合同约定办理,政策原因过不了户您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详细了解可以来电咨询。
  • 建议签订合同约定清楚
  • 你好,如果过不了户的话你们可以解除合同的;建议签订合同约定清楚;还需要了解具体情况,建议能来电详谈。
  • 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可电话联系或者当面咨询。
  • 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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