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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我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拖欠2年工资),现在准备仲裁资料,请问,在书写仲裁依据时,有哪些相关法律可以作为仲裁的法律依据? 2、在经济补偿方面我能得到哪些赔偿?谢谢!

仲裁 2017-12-10 13:0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司法解释(一)(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民法通则等相关的民事法律,新颁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须今年5月1日才能生效。 2、除据实结算工资意外,还可以要求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违法行为,欠工资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 被拖欠工资时最好是采取以下措施:

    1、为节省时间跟精力,建议可以先试试直接找老板协商处理。

    2、一般是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由其责令老板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如果手中有公司出具的欠条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工资被拖欠,还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3、被找借口拖欠工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追讨工资,将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一旦离职的话,就要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发现经过以上方法都无法拿回工资的,那么员工最后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 谢谢!可是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八十五条中又指出50%的说法,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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