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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09年3月到A单位参加工作 因为当时还没有毕业就按实习算的 并且说好了毕业了就转正 工资翻倍 ,我于6月份毕业,拿毕业证之类的给领导看 ,领导说现在太忙 ,先这样干着,等有空了再合同,但是现阶段钱还是照旧,等签了合同补发那部分工资. 前一段时间,领导拿了一份草稿合同给我看,是没有什么问题,上面也写明了会补发那部分工资. 但是最近领导要给我增加工作,尤其是要加班到很晚,我不想干了 ,合同也没有签订呢. 问 我要是这个时候走 可不可以拿到那部分没有发的工资(就是我转正后要补发的 正式与非正式的差额工资) 关于工资的问题由律师说只要我拿到补发工资的证据 就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还有1个问题是 我要是不想加班 单位是不是就不能强迫加班 我要是签订了合同以后 是不是离开的时候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 才可以 问题有点多 请准也律师给与细心的解析 谢谢了 祝您好人一生平安幸福

其他 2009-08-25 09:2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履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加班的事情, 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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