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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64岁被雇佣工人,在下班途中遇交通事故死亡,按什么标准要求老板赔偿

其他 2012-10-12 14:0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要看死者在事故中的责任了,如果是非主责,就属于工伤,应由单位承担
  • 雇主应当比照工伤承担赔偿责任
  • 不属于工伤,不是劳动关系,64岁,是雇佣关系。与老板无关。
  • 不属于工伤,不是劳动关系,64岁,是雇佣关系。与老板无关。
  • 这种情况要看死者在事故中的责任了,如果是非主责,就属于工伤,应由单位承担。
  • 这种情况要看死者在事故中的责任了,如果是非主责,就属于工伤,应由单位承担。
  • 认定为工亡的话,首先社保会赔付丧葬费(月缴费工资的6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的20倍),这两笔一般加起来是40万左右。 如果直系亲属中有人满足工亡抚恤金的身份标准,可以享受工亡抚恤金。 条件: 父母、配偶:男满60岁,女满55岁;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者生前为该亲属的唯一供养人 享受标准:父母每月补助 30%X上年度缴费月工资基数 ,享受到达到平均寿命或供养亲属死亡 上年度女性平均寿命81.77岁,如果是孤老(无配偶及其他子女),上面的30%会提升到40%。 照你所说的情况,首先到事故发生地的劳动保障局申请认定因公死亡,并让死者母亲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是工伤发生地的劳鉴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拿到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后申请赔偿。 如果有参加工伤保险,可以到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如果没参加工伤保险,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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