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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2年5月通过中介购买一套二手房,签约时支付给甲方一万元定金,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二万元。后来,因为我没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凑齐房款,便和中介、甲方一同协商,甲方很强硬,说他可以等,但是无论如何我必须买他的房子。我无奈,只好通过贱卖自己的现有房产等办法,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凑足了购房款,谁知道我再到中介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才知道甲方的房屋已经卖出,而且就是通过同一家中介卖掉的。我虽然很生气,但是也只好自认倒霉,毕竟是自己逾期在先,中介也劝我,就这样算了吧,没办法,定金也不可能要回来了。我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没想到又过了一个多月后,甲方突然给我打电话,说按合同规定,我还得赔偿他二万元违约金,另外,说因为我耽误了他的时间,造成他没能按计划进行下一步的投资,给他造成了很大损失,还得再另外赔偿他的经济损失! 求助各位大律师!

其他 2012-10-12 22: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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