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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感情甚好,其前女友心生积怨,多次以邮件形式对我们进行侮辱,并注册多个QQ号码相互转发,在传递给我们,骚扰我们的生活,我们没有理睬,后来她上男朋友QQ,以我和男朋友的名义,发邮件给QQ上的同学和同事,说我们是如何如何欺骗她,欺骗她的钱财,欺骗她的感情,以至于她离开人间,不断的有朋友打电话来问情况,我们很苦恼。我们以为她心理不平衡,消气了也就好了,改了她知道的QQ和邮箱的密码,最近她的攻击又开始了,不知道是用什么方法找到我的朋友的QQ,并用我的名字注册了新的邮箱,以我的口气给我的朋友发邮件,仍然是宣扬我所谓的丑劣行径,其语言肮脏,下贱,淫秽,令人发指,还说我们害她离开了人世。朋友们很纳闷以为我出了什么事情。我觉得这种做法严重侵害了我的名誉,同时也打扰我们的朋友们的正常生活,不知道算不算名誉权或者是人格遭到侵犯,我该怎么处理?请专业人士指点,祝好人平安!

肖像权 2012-10-16 22: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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