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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8月19号来厦门一个物流公司当副班司机,开半挂车,于10月6号出车送货去广西合浦过完磅后,我在车下指挥车后,车未停稳,在缓缓的开动中,主班司机叫我上车,结果我的左脚被前轮压到,导致左脚大脚趾骨折,于10月12号回到公司后,和公司经理协商养伤期间生活费,公司经理一直坚持要我回家养伤,至于生活费等公司研究后做出决定,我问研究要多久,公司经理说你老惦记这事干啥,回家安心养伤吧.对于经理这个模棱两可的答复我不已为然,我想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他 2012-10-16 16: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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