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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0萘胺10月进入该公司直营店的,没签合同,当时说好的四个人上班,两班倒,工资1000元,另有200元保险补助费。今年专卖店搬迁,生意比原来的老店要好些,但没有预期的好,老板说要裁员,减一个人,剩下的三人每人加一百元工资,但是工作量和时间加大加长很多,我不愿意继续干,请问我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还有我们是卖羊毛衫的,夏季会歇业两个月,本来这两个月工资是要过年采发的,如果不干了,这两个月的工资能要到吗?

仲裁 2012-10-19 07: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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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可申请两倍工资并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可来电咨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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