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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一女儿判给女方,现在再婚怎么办准生证呀,男方以前结婚是在女方那边登记的,去办过,计生办的人说要去女方所在地开个证明,这个需要吗

妇女儿童权益 2018-02-27 02:1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需要开证明
  • 1、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
    现在再婚夫妻双方一般都有自己个人的婚前财产,为了避免日后因财产发生分歧,或者离婚时财产分割发生矛盾,故而再婚结婚登记前对各自的婚前财产协商,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预防万一。这种形式在城市比农村较多。如果离婚时婚前财产按照协议执行,减少了因分割财产的婚前财产的处理矛盾。婚后财产的分割,那不用说,按照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
    再婚离婚时,婚前财产,有证据能证明属婚前财产的,属于个人的财产。按照谁的财产归谁执行。不能证明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一般要按照婚后财产分割(对方承认属于婚前财产的除外)。
    3、再婚结婚后有协议的,也按照协议执行。
    婚后夫妻双方因婚前财产问题协商一致,有两种情况:
    a、同意婚前财产按照婚前财产处理的,签订财产协议的,按照协议书的规定婚前财产处理。
    b、同意把婚前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处理的,签订财产协议的,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 准生证办理要求
    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到村/居委会领两张第一胎生育登记表
    准备“申请”。夫妻双方准备好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村/居委会章;镇/街道办事处计
    流动人口可就地办理准生证划生育章;县/区计生委章)。
    需要女方户口本和结婚证原件。
    拿“申请”及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需要女方婚育状况证明、男方存档证明和结婚证
    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需盖三个章)。
    需要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男方婚育状况证明、申请表、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和本人那页共两页,复印在一张纸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 准生证新政策有什么变化?2016年1月5日,中央明确生育两个以内孩子无需审批。这意味着生育二孩无需办理准生证。目前,江苏、湖北、山东、黑龙江等地,生育头胎已经不需要办理准生证了。卫生计生部门可以通过婚姻登记、收养信息、户籍登记等多种途径,掌握公民的结婚、怀孕和生育信息,防止出现因取消一孩生育审批而出现的漏登、漏报现象。
    一孩审批变为实行一孩生育登记,是指生育第一个孩子,不需要进行审批,只要备案就可以。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均没有生育过的,怀孕后即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无需申办一孩生育服务证。
    此外,原来由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办理的群众再生育审批,现在可委托乡镇(街道)办理,具体办法由各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行制定,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即可。
  •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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