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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未登记的情况下结婚不到一年,婚后他沾花惹草,我一气之下回了娘家,现在他提出解除同居关系,要我返还彩礼,这个钱我能不还吗,

离婚 2012-10-24 14: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返还。   彩礼是我国婚姻传统习俗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只要存在婚姻,就存在彩礼,无论多或者少。但是现实中经常出现,给了彩礼之后,却由于种种婚姻结不成婚或者结了几天婚就离婚了,那么这些情况下能不能要求返还彩礼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这个问题中争议不大的部分给了明确的回答,规定在三种情况下肯定需要返还彩礼。   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没有结婚需要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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