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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今年6月份和一辆电瓶车发生了碰撞,结果导致人伤车损,当时到医院拍了CT后,因拍后感觉伤势不重,所以只是做了包扎、配了点药。后来又到医院换了两次药之后心想也没多大事,互相就在交警的处理下做了事故认定结了案,也就到保险公司也办了理赔,但想不到的是,到了十月对方的伤口还没完全好,并且还有压痛,所以也就找到我家,到医院一看叫什么伤口脓肿,还得开个小刀把里面的什么血水抽出,所以又开始治疗,并且这次费用比上次还高,去了保险公司说是不能赔了,想咨询一下,保险公司应该赔吗?而我应该要做一些什么工作呢? 现在对方的住院费用我们已经全部付清,对方又提出第二次住院期间的误工费用,请问我们可不可以不付,提请对方走法律程序

其他 2012-10-26 13: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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