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一家检品公司做业务担当,2012年4月底公司派我去日本出差加旅游一星期,说从日本回来要跟我签三年的工作合同,但到现在都没有和我签,10月25日晚上我接到我爸爸的电话要我马上会老家一趟,我就让我妈妈给我请了一星期的假,但10月26号就接到公司的电话说我旷工,说一天扣50两天扣100三天扣150,三天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另外要我赔去日本的费用和三年未满的违约费用,若我不同意赔偿公司就请律师告我,请问这样他能告我违约,要求赔偿吗?

其他 2012-10-28 00:1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