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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0年冬季。朋友介绍。在高新有套房子是开发商抵账抵给建筑方的。朋友和售楼部的经理说这房子以5800每平米卖给我房子。建筑面积是175平米。。但是在售楼部以5200元结算。。要我私下给建筑方补6万元差价。我想是朋友介绍。也没多想就给朋友拿了6万元、(朋友打了个收条)、然后我就在长征365的售楼部交了房子的首付29万多。钱交到长征365公司的财务上。购房合同也签了。。没过几天国家限购令出台后。本人户口和工作单位都没在西安。售楼部的置业顾问从我这又拿走了5000元说是帮我办理收入证明和个人所得税的明细、要求我去户口所在地开具无房证明。但是房管局和产权交易中心不给开具无房证明。接下来他们又说银行只能给贷60万。要让我在补交6。5万元的首付。但是我没有那么多钱。这事等于一直搁置到现在。、前几天我去找售楼部看这事情该怎么办。,回答有两种解决办法。1是。按照现在的价钱可以吧我卖给我。2是。退房。但是要扣除我2万元的违约金。。。。他们说中途我的电话一直打不通。联系不上。。。所以他们说是我的过失。。事情就是这样的。我现在很迷茫。。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跪求答案!

其他 2012-11-06 14: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问题比较复杂,建议携带合同等材料与律师面谈。
  • 你好!就你所述来看,你目前涉及的问题较多,最好结合合同约定、楼盘实际情况等,来选择对你比较有利的解决方式。
  • 对方也有责任,明知你不具有购房条件情况下,缔结合同,但如果是因为你所述的原因造成房屋不能买卖,原则上你不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可要求全额退款,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解决了。如有必要,可带上相关资料与律师面谈。若回答中肯,望予采纳,如需帮助,可电话咨询与我!
  • 问题比较复杂,建议携带合同等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 你好,你所遇到的该房屋买卖纠纷中至少涉及以下问题需要核实:1.该房屋五证是否齐全;2.该房屋现在在开发商(西安长征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名下还是在承包商名下;3.该房屋现在买卖是否有银行可以做按揭贷款;4.你已经签署的买卖合同中关于退房是如何约定的;6.该房屋现在的每平米单价是多钱(评估退房成本)。把以上问题何时清楚之后,再决定向谁主张权利。建议电话咨询本律师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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