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们好!我是从事物业工作的一名员工。在今年2012年8月27日在岗位上突然生病,后来实在挺不住打电话叫家人来单位接我去医院,当天就住院了。并且电话告知总经理住院之事,后有补上医生写的诊断书。医药费总共花了40000多元,才前几天出院,至今在家恢复身体。公司在我生病期间也没有派人来看望。8月份的工资在九月份才拿到。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补发9·10月份的工资吗?在岗位上发作的病情能否要求公司给以一定的补贴?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其他 2012-11-06 14: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赣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