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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不适用的对象

其他 2012-11-08 12: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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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务员、军人、家政服务人员、职业保险代理人、从事有收入劳动的在校学生、劳务人员等不属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范围,因此不适用《劳动法》。
  • 你好;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适用《公务员法》、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 家庭保姆、自然人用工 。
  • 公务员、军人、家政服务人员、职业保险代理人、从事有收入劳动的在校学生、劳务人员等不属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范围,因此不适用《劳动法》。
  • 你好!劳动法不适用的对象包括六类人:1、公务员;2、比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3、农村劳动者;4、现役军人;5、家庭保姆、自然人用工;6、在中华人民共同国境内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
  • 对劳动者有两部分排除,一是没有和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个体和家庭劳动者;二是没有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公务员、军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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