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借了邻居28万与别人(我打借条,合伙人担保)做生意,后合伙人携款跑路,但有固定产。后与邻居商量,借条多打成30万,连同合伙人共同起诉我和合伙人。邻居同意,后执行到合伙人部分财产10万(财产不够其他债权人瓜分),邻居找到我要求我重新打一份欠条,欠款18万.我开始想欠别人钱总是要还的,就当即给他打了欠条,后有想到,对方已起诉我30万,就包括其要求的18万欠款,就要求把当天欠条撕毁,当时,对方有三人,我就一人,且地点在对方家中,当时对方两人吸引我注意,另一人拿着我写的欠条偷偷进行了复印(彩色复印,不容易看出),后当我面将复印件撕毁,我当时也没注意。过了一段时间,对方就拿这张欠条到法院又起诉我。起诉时说2008年9月8日当天借我18万,借据一直没换过,落款也是2008年9月8日,其实是2009年2月3日写的借条,我就请律师代理向法院请求鉴定借据形成时间,当时法院和对方都同意鉴定,后鉴定出来不是2008年9月8日写的。对方又说,当时听错了,当时听成法院问他借条时间换没换,现在法院也支持他的说法,判我败诉,我该怎麽办,请各位有正义感的法律界人士帮助。

刑事辩护 2012-11-16 21:25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宿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