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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者是央企黑龙江省邮政公司的下属单位正式职工,2004年与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自己经营业务.2006年原单位废业,2011年亡者突然病故.这期间亡者一直没回单位上班.现在省公司以档案不在省公司为由不给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金(家属在去省公司办理后事查找亡者的人事档案时,发现亡者的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 亡者有无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如有,应该哪儿给? 人事档案丢失,单位是否应该给与补偿。

其他 2012-11-20 07: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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