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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138平的二手房,当时房子的土地证房产证都还没有做好,原房主就和我到公证处做了代理委托公证,就是以后办理过户什么的都委托给我亲戚代为办理签字。那房子是有银行按揭贷款的,原房主已经还了五十多万还有58万的未还的贷款,我们签了三方居间合同后我付了64万,余下的银行贷款就由我归还了。9月房产证做好还是原房东的名字,11月土地证也做好了,可是6月份因原房主债务纠纷,买给我的房子因未过户被查封了。我现在每月还还着房贷。现在原房主也下落不明了,房子也过不了户。我该怎么办??房子我已经装修,也入住了。

其他 2012-11-25 23: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和原房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为其上设定了抵押权,在未经过抵押权人银行同意的情况下是无效的。虽然你已经就上述房屋的过户办理了委托公证手续和代原房主偿还每月的银行供款,并且也实际居住,但是这些都不足以产生该房屋所有权归你的法律结果,也就是说,该房屋目前的所有权仍然是原业主,抵押权人还是银行。法院的查封也是合法的。如果因为该房屋上面的债权导致该房屋被拍卖的话,银行的抵押权优先偿还后,一般债权可以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建议你,为了减少损失,应当立即停止继续供款,并立即向法院起诉并要求重复查封该房屋。
  • 你应该及时起诉。
  • 起诉解决。
  • 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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