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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男与1998年落户女方做了上门女婿,2000年得子并与丈人丈母娘同住一起,户口簿上户主为女方父亲,2004年因征地拆迁,2008年取得拆迁安置房,2011年办妥相关房产手续(共三套房产,其中两套户主办为女方名下,另一套户主办为女方父亲名下),现由于感情问题欲以离婚结束这段婚姻,请问在法律角度上讲,对于这拆迁所得房产男方可否分割取得一部分?

离婚 2012-12-10 17: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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