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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王XX,今年2012年7月经熟人介绍去广州XX物业公司做保安,7月22日该公司的保安部经理康XX向我和亲属及介绍人当面就上班工作事宜及工资做了说明和口头承诺,我即于7月23日开始上班,直到8月29日他才给我填写入职登记表、录入指纹考勤,这段时间因没办入职手续所以没有录入指纹考勤,也就无打卡记录。 我从7月23日开始上班到10月8日请假离开,期间没有发放任何工资,康XX说会给我,让我耐心等待。基于老乡情感和信任我就一直等到10月15日发放工资,但只发了九月份的工资,7月23日到8月29日的工资没有发放。我就开始给他打电话催讨工资,康XX因我讨要工资不高兴而于10月19日让我不要再回来上班(已请的两周假还未满)。结果11月15日发工资时没有发放10月1日到8日的工资,我再次电话催讨10月份的工资,康XX说你10月只上了几天班且无请假手续,所以10月份没有工资。

其他 2012-12-15 22: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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