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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1999年就外出打工,很少回家,我一直住在娘家十多年,既要照顾年老多病,瘫痪在床的母亲,因父亲过世已二十年了,还要照料儿子。2004年因我去广州看丈夫,遇到了和他同居的按摩女,三个人在丈夫的打工住处大闹了一场,自此之后,我和丈夫就再也无法联系再也没有见过面,再也没有任何人知道他的具体地址了,至今整整八年了,想想这八年我是怎么熬过来的,一个非常娇小的女人是家里的顶梁柱。这对于一个弱小的小女人是多么的残酷啊!现在我含辛茹苦的把小孩子养大了,自己也身心交瘁,我现在唯一的心愿就是要解决这名存实亡的婚姻,坚决的要和他离婚,却遇到岳塘区法院不受理,因为丈夫下落不明,这是理由吗?请世上的好心人评评理,我现在是伤心欲绝、落泪成河。。。。。。

离婚 2012-12-22 15: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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