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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12月份我在成都看中了一套商品房,之前有贷款购买房产的记录,所以现在需要6成首付,可我现金不够,所以被迫使用了男友的名义付了3成首付贷款购买了商品房,后面的月供也由我一个人承担支付,可我很怕过几年如果跟男友分手了他把房产占为己有,这几天我们两人经协商后一致决定签一份协议公证书,证明房产所有权全部归我女方,如果分手后男友提出过分的要求才肯把房子过户还给我,我该怎么办呢?请问这样的公证书该怎么写最好呢?(我跟男友才谈了2个月,我对他的人品基本不 了解的,所以很担心的)。

其他 2013-06-13 21: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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