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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班的时候,脚趾筋被玻璃割断咯两根,动脉血管跟脚上的神经也被割断了,在医院接好,住咯10天院医生就叫我回家休养,那时我还不能下地,为此我问过医生,医生却说这是我的事,现在在家,老板就叫我人送下饭,也不怎么管我。像我这样应该怎么找老板理赔???????

其他 2013-01-02 15:5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 您的情况属工伤,具体请与我联系处理
  • 要申请工伤认定,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与我联系商定。
  • 建议先申请工伤,待伤情稳定后,如留下残疾,你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的情况符合工伤条件;二、你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拒绝赔偿,个人申请,期限为一年;三、待伤情稳定后,如留下残疾,你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四、如构成伤残等级,你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五、如单位未给你买保险,可以比照上述条例执行;六、如单位拒绝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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