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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年前购买预售的商品房,签订的预售协议上是84平,口头答应说一年后交钥匙。现在,非但没交工,还说要增加10平。我又多租了2年房子房租2万元。我在网上查到: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但我如何能让开发企业按上述履行呢?

其他 2013-01-04 11:0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需要依据你的合同约定执行。一般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都会选择按照实际面积多退少补,如果你的合同约定误差3%以上可以解除合同,那么你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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