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用人单位因部门人数设置不合理(偏多)的主要原因,胡编理由说某某不胜任本职工作为由,不辞退却以调岗降薪的手段致使员工无法接受而达到员工自动离职的目的,用以归避免法律责任,且合同只有一份留公司人事部,员工明明知道他们的目的,但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知道,不接受调岗降薪会怎样呢,要负什么责任吗?接下来如何交涉呢。虽然网上这种案例很多,也知道他们这么做是违法的,但还是不知道具体该注意哪些方面。急盼回复。

其他 2013-01-07 19:4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嘉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