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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在这个做过一年了,工资4000元,然后辞职走了。今年12月回来做临时工的,当时说好的工资4000元,没签劳动合同,现在一个月过去了,我去拿工资,老板却说临时工2000元,长期做才4000,我该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13-01-25 21: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收集证据证明当初约定是4000元每月,没有证据对你不利。
  • 1、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你好,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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