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1月18号被公司行政口头通知了我被解雇,我在公司在职两年多点,合同签的是到2016年的。原因两点:1.工作能力没有提高,2.工作没有主动性。当时我还很忙,而这两点只是炒我的借口。当时行政人员要求我自动离职,我拒绝,后说给我发解聘通知书。接下几日休年假,回公司上班已经是1月24日,主动与行政商讨解聘我的赔偿事宜,答复是:工作年限+一个月代通知赔偿金。我不接受,且一直不发解聘通知给我。1月25日,我的部门主管与我谈解聘的理由,找了几个无关紧要的借口强调炒我是合理的。我把谈话内容做了录音,内容包括他拿12年第四季度提成来威胁我放弃申请双倍赔偿。请问律师:1.我能申请到双倍赔偿金吗?2.公司所说的工作上小失误能作为炒我的依据和理由吗?3.我在职期间一直努力工作,乘我是女性已婚未生小孩把我炒了,未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违法,如何申请赔偿?4.公司一直不发解聘通知书,有与部门领导谈被解聘事宜的录音(里面多次提到我被行政人员通知立即解雇),可作为证据吗?5.公司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名是另一家分公司,我一直在本公司工作,有工资卡、工牌、座位牌、同事可作证,这点能申请赔偿吗?

其他 2013-01-27 22:1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