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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64年出生的,他67年出生的。我与前夫是同一单位的,自1990年就在一起生活了,一直到2005年1月才强行他与我办理结婚手续,后因感情问题又与2010年协议离婚了。2002年我与他在成都共同购买一套房,2003年拿到的房产证,当时房子是福利房,房产证上写的他的名字,出资是我俩共同存款支付的,后福利房取消,又是共同存款补交的另一半房子差价,我也从未想过会离婚,认为房产证没写我名字没关系。我与他2005年协议离婚,房子归我,我支付他30万。现在我筹集好了资金准备支付他30万,他也同意合作办理房子过户,离婚后他已结婚,我至今还是单身,请问:我这种情况怎样办理房子过户手续,需要哪些手续和程序?

其他 2013-02-01 16: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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