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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贵州农村的,老公是江西农村的,我们2006年未婚生了一女,户口上在贵州,2008年江西已经处罚过。我们于2011年结婚,2012年我和女儿户口迁到江西,现在女儿已有7岁,我们想要再生一个小孩,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可以再生吗?如果可以需要到贵州打证明吗?如果需要可我户口已迁出贵州,贵州不给打证明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3-02-14 16: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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