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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为我购房,购房发票和产权是我本人的名字。离婚时是否属于我的个人财产?

其他 2013-02-12 2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属于您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详谈(由于经常开庭,有时电话无法接通,您给个短信,事后我联系您。谢谢!!)
  • 有证据证明是父母出钱的,并且没有用夫妻的钱还贷款的,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 你能证明购房出资来自父母对你的单方赠与的话,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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