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小李生前与单位同事26合伙建房,预交了6万元,过世之后,还没建房,其丈夫领走全部交房款。现在房子建好了,本单位老万参加投资,并装修好住了进来,小李的儿子想把房子要回来,请问,儿子现在还有继承权吗

其他 2013-02-19 18:0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没有继承权。
  • 其儿子应该无权主张了。您手中有没有具体建房合同,收据等,如果有,不搭理,让对方起诉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详谈(由于经常开庭,有时电话无法接通,您给个短信,事后我联系您。谢谢!!)
  • 问题复杂,建议与我联系。
  • 应 该可以。
  • 没有继承权。
  •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小李的丈夫领走建房款的行为表明已经解除了与单位同事合伙建房的协议,小李的儿子不能再对已经建成的房屋提出继承要求,但可以向小李的丈夫提出分割建房款中属于小李的部分。 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 您好,没有权利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