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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里是上海的。因为我们部门经理之前2月5号那天发了EMAIL说我不在属于公司员工,但目前查下来我还是在职,像这种情况我18号当天过去上班,他们不算我为公司员工开始不给我进去,并且不算我工作了,于是后面几天我就没去公司,但他们劳动合同和退工单,之前录用时给他们的东西他们都扣留不给我,说我没同意签那个无劳动争议的离职文件,就拒绝给我上月工资和报销以及这个月结算的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并且加班费,还有加金金额都违反劳动法规了,并且已经拖欠工资了,试用期是2个月,我2012年11月26日入职的,目前劳动关系和劳动手册,退工单都拒绝帮我办理,说我不签字不给与办理,当我2月18号上班时,他们拒绝给我在办公室上班,说我已经不是公司员工了,部门经理强制执行2月5号早上发邮件通知部门所有员工说我不属于公司员工了,然后公司就开始放假了,从5号下午一直放到17号,于是我18号正常上班,但他们已经不算我公司员工了,于是我就没再上班,劳动关系都被他们扣押着。谢谢帮助我。

仲裁 2013-02-25 21: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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