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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7年12月在酒店工作,到了2008年7月7日调到宁波北仑工作,合同补签的日期是在2008年7月14日,到现在是2009年10月8号止,酒店要解聘我,我的基本工资是1800元,请问我能得到多少赔偿金

调解 2009-10-08 14: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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